成 語 故 事 256   合 浦 珠 還 

        

    合浦,地名,在今廣西省合浦縣東北。東漢時代,孟嘗曾任合浦太守。那一帶地屬沿海,盛產珍珠。那裡百姓需要的糧食,多從隔鄰交趾郡 (漢時所置,即今越南北部之東京州)運來,兩地經常有商販往返以合浦珠寶交換交趾糧食。 但在孟嘗未出任合浦太守之前,那前任太守卻是個貪得無厭之輩。

 他命令採珠的老百姓, 凡採到珠寶, 全部要送到太守衙門, 為他所有, 他只把少許次等的珠寶還給採珠的人維持生活。說也奇怪,自從太守命令下達之後,那裡的蚌逐漸減少,自然的遷移至交趾郡邊界。由於海裡的蚌遷移了地方,合浦一帶變為一無長物,行旅商販當然不會再到來,沒有糧食,百姓餓死的不知多少。

 後來孟嘗任合浦太守,不僅廉潔奉公,針對民間疾苦進行改革,首先革除先前那貪官的不合理法規,處處為民求利,使珠民安居樂業。這樣做未到一年時間,原先「跑」走的珠又重新「回」到故淵舊浦,夜海重放光明,地方也恢復了「商貨流通」的繁榮景象,老百姓一致稱頌孟嘗是「神明」。

 後來孟嘗因病離任時,合浦郡紳民不約而同地一齊挽住車子不放,沒有辦法,他只好偷偷的乘商民船乘夜遁去。孟嘗的名字,就一直與合浦珠光炳耀史冊,至今光耀未減。

「合浦珠還」(成語):指珍貴的物品失而復得。比喻人或物的失而復得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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