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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個人一起去搭計程車,假設計程車的費用與路程成正比。
計程車走了
1公里後,第一人下車;再走1公里後,第二人下車;再走1公里後,第三人下車;再走1公里後,最後—個人下車並買單。
計程車資共花了
240元,這四個人應該各負擔多少計程車費用才公平呢?
 
 


解答:

1、以人數分攤:第一人15元,第二人35元,第三人65元,第四人125元。
2、以公里數計算:第一人24元,第二人48元,第三人72元,第四人96元。
(第一人搭
1公里,第二人搭2公里,第三人搭3公里,第四人搭4公里,共計10公里。240÷1024(元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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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ordsmith01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