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洗門風,即是捍衛名譽,起源於宋朝,雖然不是成文的規定,但也是早期社會道德制裁的手段,專門懲罰毀婚、破壞名譽的人。方法除了下跪認錯外,送東西吃,也有私底下送錢,但事後不能追究責任。

台灣早期農業社會洗門風的方式,源自中國南方,隨漢移民來台的該閩南習俗。其作為專門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的人。洗門風執行時機,在於犯惡行者於自認做錯後,為了表示公開道歉賠罪,以上街請吃檳榔、送紅包、辦桌請客、或是到對方家裡清洗門楣方式來要求對方不予追究。

在過去法律不彰的時代,洗門風是非常具有警惕、嚇阻作用。通常牽涉事情與婦女貞操相關,據說先是婚嫁男方在發現新婦非處女後,要求女方娘家所做的賠償行為方式,後來衍伸至紅杏出牆的老婆被先生捉姦後,透過旁人協調,由姦夫準備炮燭登門謝罪。後又用於一般事件上,由被傷害者向傷害者求償,以彌補內心的不滿。

所謂的「洗門風」,與今「登報道歉」類似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ordsmith01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